Eur Heart J:介入高出血风险定义:警惕终末期肾病和中重度贫血

2019-05-30 xujing 中国循环杂志

近期,高出血风险学术研究联盟(ARC-HBR)发布了《2019共识文件: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患者高出血风险的定义》,该共识基于现有证据,提出了高出血风险患者的定义的20条标准,包括14项主要标准和6项次要标准。对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高出血风险患者的识别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定义这一人群方面缺乏标准化。该ARC-HBR共识文件是定义高出血风险的第一个实用方法,该共识旨在为临床试验确定高危

近期,高出血风险学术研究联盟(ARC-HBR)发布了《2019共识文件: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患者高出血风险的定义》,该共识基于现有证据,提出了高出血风险患者的定义的20条标准,包括14项主要标准和6项次要标准。

对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高出血风险患者的识别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定义这一人群方面缺乏标准化。

该ARC-HBR共识文件是定义高出血风险的第一个实用方法,该共识旨在为临床试验确定高危出血人群提供统一的定义,用于评估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患者的装置和药物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共识指出,如果满足至少1个主要标准或者2个次要标准,可认为该患者属于高出血风险。

14项主要标准

1.需要长期口服抗凝药物;

2.终末期慢性肾脏病(eGFR <30 ml/min);

3.中-重度贫血(Hb< 110 g/L);

4.6个月内发生需要住院或输血的自发性出血(或反复发作);

5.PCI前中-重度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10?/L);

6.慢性出血体质;

7.肝硬化伴门静脉高压;

8.过去12个月内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除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活动性恶性肿瘤定义为12个月内诊断和/或需要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或放疗);

9.颅内出血史者;

10.过去12个月内存在创伤性颅内出血者;

11.存在脑动静脉畸形;

12.过去6个月内有中-重度缺血性卒中

13.双联抗血小板治疗期间拟行大手术;

14.最近30天内的大手术或创伤。

6项次要标准

1.年龄≥75岁;

2.慢性肾脏病(eGFR 30~59 ml/min);

3.轻度贫血;

4.12个月内发生需要住院或输血的自发性出血,且不符合主要标准;

5.长期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或类固醇类药物;

6.任何时间发生的缺血性卒中,且不符合主要标准。

作者:xu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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