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冬虫夏草不再属于保健品
2017-09-21 佚名 赛柏蓝
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如下: 北京、江西、湖北、广东、青海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作者:佚名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砷过量
46
#冬虫夏草#
74
#CFDA#
53
#CFDA:#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