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四部委: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息事

2016-03-31 曲鸿瑞 上游新闻

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全面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列清单关注重点人群;涉死亡事件、群体性事件12小时内上报;纠纷责任未认定不得赔钱息事;大型医院落实实名制挂号。 3月30日傍晚,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

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全面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列清单关注重点人群;涉死亡事件、群体性事件12小时内上报;纠纷责任未认定不得赔钱息事;大型医院落实实名制挂号。

3月30日傍晚,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维护公平就医秩序。

1、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公安机关要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坚决果断依法制止,对挑头和主要人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他聚集人员要加强教育,并对其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掌握。

通知称,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坚决不得纵容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2、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在涉医事件发生时,通知要求,发生伤医、扰序等涉医事件,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和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对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制止,并迅速报警;对“医闹”等聚众滋事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制止犯罪活动,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通知称,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过耐心细致地疏导,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或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协助患方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通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3、全面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列清单关注重点人群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医院自身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区域工作巡查,发现医疗投诉或患者不满意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对于有过激行为的,应当及时引导到专门场所进行处理。医疗机构要严格出入口的管理,切实加强诊室、病房的人员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入诊疗、住院区域。要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急诊科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在急诊区域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

通知要求加强重点人群安全防范。遇有酒后就诊、有滋事或暴力倾向的非急重患者,应第一时间通知保卫部门,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通知明确,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一旦发现此类人员出现在医疗机构,要由保卫人员盯紧看牢,防止其制造事端,造成危害后果。

4、涉死亡事件、群体性事件12小时内上报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做好涉医案事件信息发布预案,指定专职部门、专人接待媒体。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综治组织,并在12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大涉医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5、大型医院落实实名制挂号

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

大型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通过现场预约、复诊预约以及网络、电话预约等形式,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加强号源、床位等医疗资源管理,维护公平就医秩序。

作者:曲鸿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9)
#插入话题
  1. 2016-04-02 ewsr5
  2. 2016-04-02 xxxx1054
  3. 2016-04-01 Lisa971

    管理越来越严格了。

    0

相关资讯

一个看完却不想笑的“笑话”!

一个深刻有内涵的“笑话”,令人深思! 病人甲临产住院,医生建议顺产, 后因难产需急诊剖腹产,病人骂“早知道直接剖腹产多好,省了药钱还少遭罪,他妈的庸医!” ; 病人乙临产,要求剖腹产,医生说,没有指征需要剖腹产,可先顺产,生不下来再考虑剖腹产。病人骂“如果母子有什么问题我告你,你负得起责?”; 病人丙临产,医生说剖腹产吧,病人骂“一来就叫我剖腹产,不能先顺产,你们就是

遇到“高风险”患者 医生该怎么办?

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频发,暴力伤医事件屡禁不止。医与患,本应是团结一致对抗病魔的同一战壕的战友,如今却变成了对手。无疑,法律、政府、媒体、医患双方都难辞其咎。扁鹊“病有六不治”识别高风险患者的学问,古已有之。我国古代名医扁鹊就有“病有六不治”之说: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轻身重财,二不治;衣食不能适,三不治;阴阳并,脏气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信巫不信医,六不治。这“六不治”讲的就是有

医学生参加高中同学会

第一年:嘿,医学院很难考的,就你厉害!羡慕。 第二年:学医这么复杂啊?佩服你,哪像我们那个破学校哦…… 第三年:哇,实验这么多,我们太闲了。 第四年:准备去北上广发展,你呢?……哦,忘了,你们是五年。 第五年:唉,区区一个项目经理而已,不值得提。……你们呢?……哦,实习哈。没事,快了,马上就是受人尊敬的大医生啦! 第六年:日子一般啦,年薪比我高的多得去啦。大医生怎么样

警方通报北医三院产妇死亡案:家属曾干扰医院工作

2016年1月21日上午,北京警方对外通报了【“北医三院产妇死亡”事件调查情况】警方消息:13日7时许海淀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患者杨某1月1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与院方发生纠纷,患者家属曾滞留病房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后经多方工作,医患双方已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根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16日通报,北医三院产科患者杨女士,34岁,妊娠26+周(自然

朱列玉:推动设立医强险解决医疗纠纷

今天(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作客南方传媒集团全国两会嘉宾访谈室,聊聊他的议案、建议。他表示,在医疗纠纷方面,设立医强险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主持人:请问您今年比较关注的领域是什么?最想推动是什么?朱列玉:首先我想推动的是医强险。在医疗纠纷方面,我觉得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设立医强险。医疗责任事故国家一直主张用保险来解决,但是很难推动,因为商业保险没有强制性,现在全国买

教你识别医疗纠纷高危人群,拿去防身吧!

政法大学刘鑫教授《高危医疗纠纷病例的识别指标》指出:指标中有三条符合,纠纷发生可能性大,在此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参考,避免隐患:   1.患者系独生子女;   2.患者属于低收入阶层;   3.患者有心理精神问题;   4.患者不是本地人;   5.患者属于特殊身份者(领导、公检法、人大代表、记者等);   6.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