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Q2中文稿
2019-06-26 不详 网络
ICH 三方协调指导原则1994 年10 月27 日ICII 指导委员会通过1.介绍本文件是讨论药物在欧盟、日本、美国注册申请时,递交的分析方法论证所需考虑的参数,它并不寻求涵盖到世界上其他地区注册或出口所要求的测试。另外,本文汇集了术语及其定义,但不对如何完成论证进行指导。希望通过这些术语和定义使欧盟、日本、美国通常存在于各种纲要与管理机构之间的差异得以沟通。分析方法的论证是为了证明与预期目的相
作者:不详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ICH#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