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就“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17-04-1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适应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并支持促进医药技术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对建立完善
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适应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并支持促进医药技术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对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议。欢迎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请重点围绕下列问题提出观点并说明理由。
一、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如何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二、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范围,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
三、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中如何实现各方诉求充分表达,如何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等评价手段,怎样运用客观数据支持专家评审机制。
四、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准入机制怎样建立,谈判结果的有效周期如何确定,如何与支付标准相衔接。
五、如何实现药品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医保支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
六、如何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mimohrss@163.com,我们将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借鉴。
感谢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4月18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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