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40万家药店面临洗牌

2018-04-17 半夏 赛柏蓝

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通知,从4月15日起,广东省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零售药店行业大洗牌即将开始,比取消GSP认证影响更大。

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通知,从4月15日起,广东省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目前,药店无论大小,一般都会配备处方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后,不同类型等级的门店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药店分级2018大变局!

其实早在去年11月,商务部、食药监总局就完成《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并向湖南等十省市和自治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发函,征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意见”,将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提上日程。

这消息瞬间在业界炸开了,大家认为国内处方药的“最严监管时代”即将到来零售药店行业大洗牌即将开始。

实际上,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的改革,已近走了11年的时间。

早在2007年,江西、吉林等五省已开展药店分级管理试点。

2012年,商务部在《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中提出,对零售药店进行三级标准管理。随后辽宁、云南等省份推广应用……

对于零售药店分级管理,虽然多地已有尝试,但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导致该项工作一直未能在全国推广。

随着今年1月征求意见稿的流出,加之如今广东省正式发文宣布执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可见2018年将是药店分级的变局之年,分级管理全国铺开将逐渐照进现实。

行业正在大洗牌

事实上,药店行业已经在洗牌的进程之中。

在政策放开和并购大潮的叠加影响下,单体药店的生存情况则愈加悲观。其数量在2015年、2016年分别减少2.03万家和1.90万家。

根据业内不完全数据显示,2015-2017年(截至第三季度),四大上市零售连锁药店发起的药店收购标的总数为47起,涉2141家门店,累计收购金额为36.55亿元,由此可见,零售连锁药店并购导致单体药店逐年下降。

业内指出,没有上下游的小公司会迅速被市场淘汰,有能力且想自保的企业被迫选择并购或者被并购,大企业则通过兼并、收购等整合方式变强大。在大鱼吃小鱼的原则下,生存能力薄弱的中小型连锁药店会被大型药店收购,使得零售连锁企业的数量有所减少。

一大批药店将不能卖处方药!

根据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

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

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

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

上述企业均应执行国家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中康CMH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处方药在零售药店销售规模为1321亿元,基本与1341亿元OTC药品持平。而这一数据在2015年时的差距是100亿。

可见,处方药销售对于零售药店来说,已经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于大型连锁药店,中小型连锁和单体药店,将在此次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的新规实施过程中遭遇巨大冲击。

若这些药店未来的经营范围缩小,失去部分处方药及中药饮片的销售资质,只能销售非处方药,那么营业额肯定会受到影响,最终的结果,乐观一点就是被大连锁药店并购;悲观的话,就是直接倒闭,退出市场。

根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4月初发布的《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零售连锁企业5409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2 .9万家,而零售药店(单体药店)为22.5万家。

也就是说,分级管理新规将影响超过45万家零售药店。

随着药店分级管理进一步落地,药品零售行业将迎来革命性的改变。而在分级下,零售市场资源也将面临重新划分与争夺。

可以预见,药店分级管理,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和商业公司的零售市场布局,也将带了一场名副其实的大变局。

作者: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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