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胸痛中心指南
2018-08-17 潘明华 健康报
近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发布《上海市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推动建立胸痛相关疾病分级诊疗工作,完善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胸痛相关疾病医疗救治能力。
《指南》要求,各区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专科建设,提升心梗、肺动脉栓塞、主动脉夹层、张力性气胸等胸痛相关疾病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诊治能力。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南》积极开展胸痛中心建设,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每个区胸痛中心建设单位应不少于两个。
各区卫生计生委要进一步完善分类救护服务模式,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网络布点、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市、区院前急救机构一体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缩短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前院内书面交接制度和急诊分级制度,畅通院前院内衔接,优化急诊科室空间布局和服务流程,加强急诊人员和设施设备建设。
《指南》还要求通过专病医联体等形式,建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胸痛中心、市级胸痛中心、院前急救和康复护理等机构组成的胸痛救治体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胸痛相关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先期处置能力;各级胸痛中心要根据功能定位,做好相关专科建设和流程优化,畅通胸痛患者的接收和转诊渠道,做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院前急救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胸痛患者的评估和转诊;院前急救机构要做好院前急救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加强网络布点和硬件设施配备,缩短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康复和护理机构要做好各级胸痛中心患者的下转承接工作,加强康复和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作者:潘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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