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五千,吊销行医资格,合不合法?律师有话说

2017-09-20 熊文爽 医师报

9月15日,上海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将执行上海卫计委发布的《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不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规定》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而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1000元以上、不满5

9月15日,上海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将执行上海卫计委发布的《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不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规定》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而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职称评定资格、低聘、缓聘、解职待聘等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收受贿赂
行政与刑事并罚

针对这个文件,医师报记者联系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余怀生律师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余律师指出,从法律层面来讲,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除了会有行政处罚之外,还必然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从医药销购领域来讲,如果医疗行政机关发现了刑事线索,那么行政机关就会有一个移交的义务;从政策方面来讲,医疗购销一直是近几年来的政策热点话题,也是涉及到推进医改相关进度的重点因素,整治非法医药购销除了政策和法律支持外,还需从源头治理。

从源头治理
维护医生应有的尊严

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陈伟主任认为,医药卫生领域存在商业贿赂问题与目前药品器械等销售领域竞争激烈相关;此外,由于药品、器械的价格高于价值,也让商业贿赂有了存在的可能。想要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机构或者完全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可以统一对同类药品或器械的使用进行规范化培训,会减少不良竞争,减少商业贿赂空间;其次,需要降低药品和器械的价格,减少商业贿赂的空间;再次,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让广大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最后,在严格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陈伟进一步强调,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也应顾及医生应有的尊严,从社会角度来看,国家在加强对医务人员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加大对医生的正面宣传,让患者了解医学的风险性,能够和医务人员共同承担风险;从医生角度分析,应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患者的尊重也是自身尊严的重要方面。通过用力、用心、用情来取得患者的尊重,实现自身的尊严。

作者:熊文爽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2)
#插入话题
  1. 2017-09-21 杨利洪

    学习了分享了

    0

相关资讯

又一三甲医院院长被调查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小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28封匿名信举报三甲医院院长受贿 中纪委首度披露调查细节

中纪委机关报披露纪委进驻连云港第二人民医院查院长,一波三折,剧情反转,最终院长被拿下。

安徽“重拳”打击医药犯罪:受贿医师将被吊销执业证书

安徽省卫计委日前印发了《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受贿行为严重的医生轻则将被吊销执业证书,重则追究刑责。

重拳出击:行贿药企拉黑 受贿医师或负刑责

为打击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省卫计委日前印发了《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药企一旦进入安徽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其产品至少在两年内将被公立医院一致“拒之门外”,受贿行为严重的医生轻则将被吊销执业证书,重则追究刑责。

天天抓!39院长、主任落马!

新一期医院院长、主任的涉案记录来了!

江苏又一三甲医院主任受贿被抓 检验科怎么了?

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的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检验科主任吴惠毅受贿案一审获判,被告人吴惠毅因犯受贿罪,被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经法庭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被告人吴惠毅(男,汉族,中共党员,正科级)在担任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4.5万元,美元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