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改革后分配新规:五项资金资助谁?
2015-01-11 MedSci MedSci原创
CFP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长期为人所诟病。最近,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 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这个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用科技部资源与配置管理司司长张晓原的话说,就是“政府退后”。用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的话说,“改革进入到深水区”。 《
CFP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长期为人所诟病。最近,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 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这个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用科技部资源与配置管理司司长张晓原的话说,就是“政府退后”。用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的话说,“改革进入到深水区”。
《改革方案》明确要求,要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 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按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尚未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 统的项目信息要尽快纳入,已结题的项目要及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系统。不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的,中央财政将不予 以资助。
要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也要规范专业机构的行为。一是明确了专业机构的确定程序,二是对专业机构的资质作出了规定,三是对规范专业机构的运行提出了要求。
布局:建立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
《改革方案》提出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解决“卡脖子”问题。
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各研发阶段边界模糊,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为适应这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特征,新设 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改变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按照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 施。在该计划下,将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设立一批重点专项,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 题,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改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 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分类整 合。
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
本次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具体进度安排为:
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2015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有关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 目数据库和科技报告系统。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面对国内纷繁复杂的科研经费乱象,科技部日前发布《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有力地回应了公众关切。方案提出,优化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此外,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
体系重构:五项资金如何分配?
NO.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NO.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
NO.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大家熟悉的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 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纳入进来,整合形成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
NO.4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NO.5 基地和人才专项:支持科研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优秀团队的科研活动。
整合优化:杜绝“多头申报”“跑部钱进”
目前在我国有上百个科技计划项目,而直接管理这些项目的国家机关有40多个,管理“九龙治水”、财政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可见一斑。“庞杂的体系,造成了科研项目重复申报、科技计划碎片化等种种弊端。”
这种体制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研项目多头申报、科研人员“跑部钱进”、项目经费缺乏监督等。中国农科院有关负责人曾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该院2012年各研究所申报科研项目渠道平均多达21个,其中来源渠道最广的3个研究所分别为43个、34个和25个。
整合形成的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既有各自的支持重点和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又彼此互为补充,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跨计划协调机制和评估监管机制,确保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整体,聚焦重点,且避免交叉重复。
职能转变:政府退后,权力放交专业机构
政府职能转变,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后,将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
对专业机构的遴选:主要是对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要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也要规范专业机构的行为。一是明确了专业机构的确定程序,二是对专业机构的资质作出了规定,三是对规范专业机构的运行提出了要求。
疑问:专业机构会不会成为“二政府”,滋生新的权力寻租?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政府松手,将权力交给专业机构,会不会导致从“跑部门”到“跑机构”的异化?如何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管,避免权力寻租和黑箱交易?
科技部科研条件和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政府并非放手不管,而是要与专业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制定规范和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科技部、财政部定期对其履职 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并且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可以说,监管力度是大大加强了。而且专业机构也是动态调整的并接受社会监督。”
随着专业机构的介入,科研经费的动态调整机制也将更加明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从立项到结项,不再是一成不变,甚至有可能被提前终止。
在放了一部分权的同时,科技部则加强对科技计划实施绩效的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对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工作人员 的责任倒查机制,开展“一案双查”,即在查处追究有关承担单位和个人责任的同时,倒查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存 在渎职或以权谋私等行为。
有专家称,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历史性转折。
作者:Med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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