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开始试点
2017-02-14 卫计委 卫计委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上海、江苏、福建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
作者: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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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执行?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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