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医药企业采暖季须错峰生产
2017-11-11 刘志勇 健康报
近日,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药监管总局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市)相关部门如期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任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进,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作者: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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